第56封检察专递
2月24日,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张永利正通过检察专递给法律援助中心邮寄《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为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委托辩护人。这是该院在疫情期间发出的第56封检察专递。
自疫情发生以来,聊城市检察机关在抓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通过灵活采取视频取证、电话见证、检察专递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质保量高效完成工作任务,为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的司法环境。通过“检察专递”传递法律文书。对于受理的需要委托辩护人的案件,通过检察专递的方式向法律援助中心送达《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对于有些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案件,制作相关法律文书,通过看守所工作人员传递给犯罪嫌疑人确认。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提讯犯罪嫌疑人。 对于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提审的,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进行提讯,讯问完毕后,由看守所工作人员打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确认、捺印。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出庭支持公诉。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连线,开庭审理案件。通过微信群部署安排检察工作。对于近期不涉密的办案工作,通过微信群进行部署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08件817人,其中,在已办结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 197件210人,适用率83.33% ,量刑建议采纳率81.2% ,继续在全省保持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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