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大学一在职硕士学位论文五成抄袭 已被撤销学位
对抄袭零容忍。越来越多的高校公开通报撤销抄袭者学位。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位于山东的聊城大学研究生处官网1月3日公布了一则《撤销学位公告》:张兆杰,男,1983年7月11日生,美术学院学科教学(美术)专业2016级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2018年12月获得我校教育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编号:1044732018000601。
公告透露: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复查,张兆杰的学位论文《如何打造小学硬笔书法有效课堂》“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为56.4%。经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的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确认,认定张兆杰的学位论文存在严重抄袭,学术不端行为属实,建议撤消其教育硕士学位。
聊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方面在上述公告中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和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聊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撤销张兆杰教育硕士学位,原学位证书作废。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聊城大学发布的公告提到了“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这一概念是什么意思呢?
对此,知网学术不端论文检测查重网曾在去年专门设置话题“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具体是什么?”予以回答:知网查重报告当中会有一项是显示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的重复率,目前我国国内95%以上的高校规定学生论文重复率不得高于知网20%或者10%,其所指的重复率就是指的是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的重复率。
知网方面表示: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在提交知网查重报告的时候,我们通常要将作者姓名写上去,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大部分论文作者可能会存在期刊上曾经发表过相关论文的情况,而在撰写本次论文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引用自己已经发表在其他期刊上的论文的情况,但是无论是已经发表的期刊,还是本次待检测的论文,其著作权都应当归属于论文作者,因此知网查重特设置专项来标明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重复率,因此能够让论文作者在引用自己论文的时候,不必担心因为引用了已发表的自身的论文,而重复率过高的情况,这也体现了知网查重的智能化和人性化。而且知网已经可以自动识别第一作者,作者引用自己已经发表的文献,但是其有一个重要前提,那就是作者在将论文提交给网检测的时候,写的是作者自身的名字,这样才能帮助知网自动识别出该论文是由论文作者引用论文作者之前已经发表的论文。
此前,澎湃新闻曾报道国内多所高校通报撤销多名学位论文抄袭者学位的消息。其中,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去年就已公布了至少撤销5名抄袭者硕士学位的消息,北京科技大学去年11月撤销了一名学位论文抄袭者的博士学位,新疆大学也在去年年底撤销了一名论文抄袭者的博士学位。(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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