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规范政府采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徐大兴 朱甜甜
东昌府讯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区财政局认真学习研究财政部及省、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通知精神,不折不扣予以贯彻落实。
采购单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在线备案、发布采购需求及公告等全部采购过程,实现了在线操作、全过程网上“留痕”。同时,大力推行“聊城市网上商城”采购。
要求采购单位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制定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并按照本单位的采购内控制度和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开展采购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满意度,提升采购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
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要求采购单位7月1日前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文件规定及时退还。此举不仅降低了政府采购参与门槛,有效激发了政府采购的市场活力,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采购成本。
加强对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将评审专家费用由采购单位支付,既规范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行为,又切实减轻了采购代理机构负担。
(徐大兴朱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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