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12月1日起集中登记挂牌 全市设置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61处

大众日报 2019-12-04 09:59 大字

□记者 肖会

通讯员 张吉栋 张晶 报道

本报聊城讯 11月29日,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12月1日起,聊城市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全市共设61处登记网点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挂牌登记。

根据相关政策,实施登记管理的主要包括三种情形:对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新标准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车辆来历证明等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经查验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符合标准,能够提供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以上两种规定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不适用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并悬挂号牌,方可上路行驶。

其中,集中登记挂牌时间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结束。自2020年6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

2020年6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路行驶。

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对于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缺失、凿改的;属于电动二轮摩托车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的,不予登记挂牌。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设置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61处,并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上门办、流动办等服务,全市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将对接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切实方便群众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提交相关申请资料,自助申领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提供现场发牌和邮寄号牌两种服务方式,供群众自主选择。对提出上门服务需求的,可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业务办理及号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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