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和改革局加强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李玉红

东昌时讯 2019-12-27 14:02 大字

东昌府讯加强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规范农村自来水价格行为,对有效保护和利用农村水资源,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发展和改革局要求供水企业严格执行农村自来水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不得擅自提高水价、越权定价或变相提价、自立项目乱收费。

严格执行已定标准。要求农村自来水厂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尽最大可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向管理要效益,严格执行已核定的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超标准收费。对个别确实有材料价格、人员工资上涨等客观因素,需要调整已核定标准的水厂,必须通过所在乡镇或主管部门申报要求调整,但未经发改部门核准调整之前,不得随意提高标准。

加大宣传解释力度。农村自来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制定或调整农村自来水价格应进行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发改局会同水利部门加强对价格政策宣传解释,从而规范收费,维护好农村自来水价格秩序,真正取信于民,做到让群众满意、让基层满意。

(李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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