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之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聊城日报 2019-12-24 14:21 大字

□钟伟

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当前,聊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进入到冲刺阶段。用好、用活《条例》,让“文明之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对聊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接下来,最为紧要的是建立起完善的施行机制,让《条例》在聊城落地、落实。相关部门要对标《条例》要求,认真梳理,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构建起以《条例》为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相配套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支撑体系,让聊城文明行为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执法部门不仅要依法惩戒各种不文明行为,曝光不文明违法行为和失责单位,还要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条例》给予表彰,更好地发挥条例的制度引领作用。广大市民要自觉学习、遵守、践行《条例》,在执行《条例》过程中提升自身文明素质,提升聊城文明形象。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共同行动起来,用文明素质擦亮水城发展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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