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乡镇专职消防员不少于15人
□记者 高田 报道
本报聊城讯 《聊城市县镇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近日出台,规范消防人员招录程序,明确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和表彰奖励体系。
《聊城市县镇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从三个方面对乡镇专职消防队进行规范,一是规范人员招录程序,乡镇专职消防员的招录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县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其中重点乡镇专职消防员数量不少于15人,其他乡镇专职消防员数量不少于10人。二是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工作指责、值班备勤等制度。三是建立表彰奖励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在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火灾预防和技能竞赛等工作中突出贡献豁着取得显著成绩的乡镇专职消防队伍集体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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