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为绿色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本报讯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张洁) 市人大常委会紧扣绿色发展要求,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快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为聊城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18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用严格的制度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修复水生态,全面提升水环境。为促进空气质量不断提升,12月又出台了《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联防联治,为改善聊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提供法律保障。
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聊城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的法律法规空白,对国家、省级未明确要求的事项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责任义务,为解决执法中的实际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1-9月份,聊城市PM2.5、PM10综合指数分别为55微克/立方米、108微克/立方米,改善率居全省第2位;空气优良天数125天,优良率为46.3%,同比减少26天,居全省第6位;9月2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通报8月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全省16市中,威海、滨州、聊城3市优于目标要求,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最好的分别是聊城市、日照市、滨州市。
2019年以来,聊城市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季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大气污染重点整治专项行动等,累计检查各类工业企业667家次,发现环境问题216个,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到位,对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9月份,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225件,罚款3852.61535万元,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涉嫌环境犯罪移交案件共44件。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地方环保立法,能有效解决“违法成本远远低于守法成本”问题,为企业守法营造公平健康的发展环境。
新闻推荐
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德策通讯员林长刚)11月20日上午,胡爱军、于瑞祥捐赠助学金发放仪式在聊城少年军校举行。参会领...
聊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聊城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