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大众日报 2019-10-09 10:00 大字

□记者高田通讯员孟庆剑报道

本报聊城讯9月24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公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山东省有5个地方获此称号,东昌府区荣占一席,这是东昌府区刚刚获得“中国木版年画之乡”后的又一个国字号荣誉。

近年来,东昌府区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区,精心谋划、扎实推进。2016年,东昌府区成立了由区长任指挥长的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区指挥部,调整区绿化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和分工。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园区)签订了绿化责任状,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合创建任务出台林业生产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创出“创森+”的工作新思路,即创森+路长制、+河长制、+生态环保、+城市建设、+招商引资等。自2016年以来,全区累计投资6.6亿元,新增造林6670公顷。截至目前,全区有林地面积2.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8.53%。生态文明理念已在东昌府区扎根,群众对国土绿化重要性的知晓率达到95%,对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区的支持率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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