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学交规可给驾驶证销分 聊城上线“学法积分”系统,积分可抵扣交通违法记分

齐鲁晚报 2019-08-03 04:44 大字

本报聊城8月2日讯(记者李怀磊通讯员张晶)8月2日,聊城交警“学法积分”系统上线启用,持有聊城籍A、B、C类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可通过该系统学习和考试获得积分,获得的积分可对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进行“抵扣”处理,一年最多可抵扣12分。学法积分只能抵扣违法记分,罚款是要照交的。

该“学法积分”系统适用于持有聊城籍A、B、C类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对本人名下的鲁P牌非营运9座(不含)以下的小型客车,在聊城本市范围内发生的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驾驶员“学法”得来的积分,可抵扣的记分违法范围为记分分值为3分(含)以下、罚款额为200元(含)以下的电子监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的驾驶人,可以参加该系统上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考试,每次考试合格后,便可获得积分2分,每周最多可积2分。

驾驶人只需关注进入“聊城交警”服务号,点击下方微交警菜单,选择“学法积分”选项即可。需要提醒的是,首先需要完成实名认证才可参加学习和考试。考题均为从驾驶证科目一及科目四中的题库中随机抽取的题目,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信号、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基础知识、机动车驾驶操作相关常识等。

考试题目从系统中随机抽取组合,题型为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C类驾驶证随机抽取10道题,答对9题(含)以上为考试合格。A、B类驾驶证随机抽取15道题,答对13题(含)以上为考试合格。答题完毕后,如考试不合格,可重新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驾驶证处于暂扣、注销、吊销状态,或者在当前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已达12分(含)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在线学习考试。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车辆注册信息所有人身份证号为15位的,无法通过“学法积分”系统接受处理,针对这种情况平台会自动告知用户修改所有人身份证明信息。

据悉,该系统上线仅半天的时间,就有8992人完成注册,有447人拿到了积分2分,还有9笔相关交通违法已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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