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 劳动监察 网上审查

聊城日报 2019-06-26 14:46 大字

本报讯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朱海波通讯员周晓燕) 近日,聊城市一科技公司积极配合网上书面审查的相关要求,上传信息数据,成功通过网上审查。“通过实行网上书面审查,实现了由人跑腿到信息跑腿的转变,减少了打印材料、报送材料的工作量,让我们网上就能办成事,为用人单位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这家公司劳资负责人告诉记者。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是人社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对管辖用人单位进行的一项法定执法检查,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今年,市人社局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上书面审查。此项制度自6月10日实行,至8月30日审查完毕。

记者了解到,书面审查的范围为市直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央、省属驻聊用人单位。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务派遣用工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招用农民工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

201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采取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网上申报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接到通知后,通过聊城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rsj. liaocheng.gov.cn/)“通知公告”,按照审查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6月17日至8月30日,用人单位登录“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网上服务”,据实录入书面审查各项信息数据,扫描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自查自纠报告、承诺书等材料,确定无误后提交申报。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网上填报的信息数据进行审查,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情形的,予以通过;认为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法立案查处。用人单位可根据审查进度登录系统查看审查结果,并按照审查意见及时补充完善资料重新提交申报。对未按时完成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将加大执法力度,实施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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