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偿还商业房贷业务获点赞

聊城日报 2019-04-19 09:30 大字

本报讯 4月15日一上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大厅的提取窗口就挤满了市民。“知道公积金能还商业房贷的消息后,我一早就来了,一共提取了3万多元,大大缓解了经济压力。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这个政策真是太好了!谢谢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里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市民赵庆宇兴奋地说。

“希望逐步放开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尽快开通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余额业务……市民提出的这几条建议,说明了我们还有工作没做到位。我们要立刻研究解决,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让老百姓切身体会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刘子庆告诉记者,一接到市民的建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刻召开紧急工作会议,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研究落实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政策。

目前,聊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种类11类,按政策范围已全部落实,其中购房提取3类、偿还贷款提取1类、租房提取1类、物业费1类、专项维修资金1类、销户提取4类,提取种类在山东省是较多的。未开通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是鉴于聊城市商品房价较高因素而制定的。

为解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盼,扩大还贷提取范围,尽快实现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聊城市实际,通过研究政策、协调受托银行、完善公积金信息系统,迅速起草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请示,于4月10日得以批复通过,并确定于4月15日起执行。4月12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时召开由中心领导班子、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参加的政策落实专题会议,要求各科室、管理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折不扣地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贷款政策落到实处。

据了解,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政策于4月15日正式实施,通过开展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扩大了还贷提取范围。职工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每年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12个月还款本息。职工在提取时,需提供贷款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以及提取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银行卡原件等。

“我们将以真正解决群众期盼的问题为出发点,认真查摆工作中的问题不足,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将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将大讨论形成的实践成果转化为提升公积金管理水平的强劲动力。”刘子庆告诉记者。□记者 夏旭光通讯员 王立中 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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