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聊城日报 2018-12-21 13:58 大字

□张良军

统计调查工作事关重大,统计数据不仅是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各类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重要参考。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一名统计调查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统计法治化建设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程,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调查实践中的根本保障作用。

近年来,我国统计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总体上反映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态势,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来看,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的权威,而且损害了政府统计公信力,其危害性不容低估。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征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也随之步入新阶段,面临新挑战和新机遇。如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统计调查工作,如何履行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领导责任,成为统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不可回避的课题。这也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谋求统计法治新作为,勇做带头尊法,自觉学法,严格守法,善于用法的模范。

带头尊法,尊法的核心在于树立法之权威。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实现这一光荣使命的中坚力量,要勇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推动者和捍卫者,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敬畏法律、尊崇法治。在统计调查工作实践中,严格履行《统计法》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统计法治工作水平和能力,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搞调查,真正让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成为支撑数据质量的基石。

自觉学法,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熟练掌握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抓好法治学习,做实法治培训。切实将法治学习融于日常教育培训,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业务培训、入户走访,开展统计法治培训和宣传,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基础,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严格守法,将法治建设落到实处。时时守法、处处守法,把遵守法律作为基本原则,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在统计调查工作中始终绷紧严防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这根弦,牢固树立数据真实性第一意识,将提高数据质量作为第一要务、第一责任,认真履行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和监督责任。

善于用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价值和权威,只有依法实施各项统计调查,才能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从事统计调查事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用法治方式提升数据质量,扎实开展“双随机”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敢于查处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检举统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筑起防范整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固堤坝。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聊城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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