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选拔20名每月享受市政府补贴1000元 聊城市出台金融人才选拔奖励政策
本报讯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人才激励机制,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引进、留住更多的金融人才,以更好地服务聊城市金融改革发展,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聊城市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办法》《聊城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聊城市每年将选出“金融高端人才”及“聊城金融之星”,并给予相应奖励。
金融高端人才每年奖励一次,每次奖励不超过20人,管理期限为1年。奖励对象和金额主要根据金融人才上一年度经济社会贡献度确定,统筹考虑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金融业态人才的情况。奖励对象为在聊城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经营的企业中从事金融工作,并于上一年度在聊城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金融高端人才。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金融办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国资、经信等市直部门负责遴选推荐。
聊城金融之星的申报主体为在市各类金融机构业务一线或中后台运营、科技等部门从事具体业务操作类岗位工作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2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一年,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补助资金1000元。此项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金融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其中,市级金融机构负责本单位本系统人选推荐,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负责本地金融机构人选推荐。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进一步激发广大金融技能岗位劳动者比学赶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贡献更大力量。□记者 尹腾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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