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巡游出租车管理实行“新办法”

聊城日报 2018-11-30 17:16 大字

市城区共有1416辆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3000人……

本报讯 记者在11月29日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聊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巡游出租汽车是关系民生、服务百姓的“窗口”行业,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目前,聊城市共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32家,巡游出租汽车2880辆,从业人员5000余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全面有效解决,如出租客运运力投放依据不明确,乘客纠纷投诉较多,运营方式落后等方面的问题。规章的实施,对于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行为,促进聊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发展,树立水城的士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据市法制办副主任张建华介绍,《办法》分为总则、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乘车规范、安全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九章,共58条。明确了适用范围、行业发展定位及发展方向、职责分工,明确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条件、取得方式、期限、变更及到期延续管理以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当遵守的规定等。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取得、注销和撤销以及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行为提出了要求。

发布会上,市交通局运管处处长张建华介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中应禁止“直接或者变相乱收费、议价”,“擅自调整计价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扰乱计价器计价”,“争客、挑客、无故拒载乘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等行为。

聊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物价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合理制定、及时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 □记者 张 洁

—— 新闻链接 ——

什么是巡游出租车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

出租车目前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的遛马路的出租车,就是巡游出租车;一种是网约出租车。以前没有网约车这种新生事物的时候,只有一种,就是人们常称的出租车,现在网约车出现后,国家重新定义划分,将传统出租车定义为巡游出租车,巡游出租车车身安装有专门的出租汽车标识,司机通过“扫马路”方式巡游揽客。

目前,聊城市共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32家,巡游出租汽车2880辆,从业人员5000余人。市城区共有1416辆巡游出租汽车,归属9家企业经营,从业人员近3000人。□记者 张 洁整理

新闻推荐

聊城市财政局 专题党课强化廉政建设

本报讯日前,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东昌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为全体干部职工讲了一堂主...

聊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聊城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