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心更暖天更蓝 聊城市真金白银支持清洁取暖改造

聊城日报 2018-11-30 17:16 大字

本报讯 11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聊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玉强就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聊城市位于冀鲁豫三省交界处,被列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区、“2+26”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传输通道城市。近两年来,聊城市在清洁取暖改造方面,始终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原则,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形成了“市区联动、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2017年和2018年,聊城市分别成功入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候选城市。自2017年起,聊城市在主城区设置散煤禁燃区并出台政策以及实施方案,实施主城区“煤改电、煤改气”,编制了《聊城市冬季清洁供暖专项规划(2017—2020年)》,确定了2017—2020年的改造工作目标。中央财政将在2018-2020年三年的示范期内,通过“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安排聊城市每年5个亿,三年15个亿的奖补资金。

为保障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市财政及时跟进出台清洁取暖改造财政补贴政策和洁净型煤推广财政补贴政策,以及相关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对未列入3年拆迁计划且集中供热管网不能到达的城中村、城郊村、小城镇以及农村地区,采用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电直接采暖等清洁能源取暖的用户,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各级财政对清洁取暖改造及运行给予补贴,建设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户均5000元(空气源热泵改造标准为6500元);运行费用补贴标准为户均1000元/年,连补三年。各县(市、区)按照“居民可承受、可持续”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办法。补贴资金不直接发放到用户,而是由所在地政府用于扶持用户清洁取暖设备改造及运行,减轻用户负担。市财政部门、城管、住建、环保等有关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洁净型煤推广财政补贴政策包括洁净煤补贴和洁净煤加工配送企业建设补贴。洁净煤补贴范围为主城四区的居民,补贴标准为400元/吨。主城四区集中建立1个洁净煤加工配送企业,中标的洁净煤加工配送企业建设完毕,由审查验收合格后,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给予400万元补贴。市经信委根据全市散煤治理工作安排,提出资金使用方案,由市财政局将市级洁净煤补贴资金通过预拨的方式,拨付至四个区财政。

市财政将根据聊城市清洁取暖工作的资金需求,多措并举做好清洁取暖资金保障工作。据了解,三年示范期结束后,聊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将达到100%,其他地区基本完成取暖散煤替代,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水平较现行国家标准水平再提高30%,城市城区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城乡结合部及所辖县完成80%以上。

□记者 夏旭光通讯员 魏发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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