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变更物业公司引发业主争议

齐鲁晚报 2018-11-28 05:32 大字

本报聊城11月27日讯(记者周梦爽)近日,壹粉“沙漠之鹰0265”通过齐鲁晚报客户端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称,弘泰御景王宅小区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显示,负责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为“鼎诚物业”,但交房后,物业公司却悄悄变为“佳佳物业”。且后者的服务质量与态度引发业主不满。

11月23日,记者在弘泰御景王宅小区了解到,小区内的垃圾桶、公示栏等物品上印有“鼎诚物业”的标识。一位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在2017年上半年入住该小区,当时开发商承诺,物业公司为聊城鼎诚物业。张先生出示了相关材料,记者看到,在《住房使用说明书》中,明确了物业服务单位为“聊城鼎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而盖在《御景王宅收费单据》的财务章却显示“聊城佳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记者了解到,鼎诚物业具有国家物业管理三级企业资质。“用有着三级资质的物业公司做噱头,却‘挂羊头卖狗肉’。”张先生说,“我们签的合同都是鼎诚物业,后来交物业费时发现盖的章变成了佳佳物业。而且佳佳物业的服务质量并不好。”张先生说,物业并没有在全部出入口都配备保安,车辆进出也不需要刷卡和登记,有些外来车甚至可以“大摇大摆”直接进入小区,给居民的安全造成隐患。

张先生告诉记者,不久前他联系物业反映问题。“我发现小广场的地砖松动了,就打电话给物业希望他们解决一下,但对方说不归他们管。”张先生说,“这样的态度很常见。单是我就找物业反映过很多次问题,包括消防设备损坏、暖气管道不通等等,但他们要么说管不着,要么就一直拖延,从不积极解决。”

“物业公司正在催缴明年的物业费,但该物业的态度让我们很难信任。”张先生透露,有部分业主曾向开发商询问物业公司变更的原因,但没有得到明确的回答。据了解,该小区的开发商“聊城弘泰置业有限公司”与物业公司“佳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属同一位法人名下。

11月26日,佳佳物业王经理回应记者称,“弘泰置业”与“鼎诚物业”均下属于聊城裕昌集团。“这几年我们公司制度改革,鼎诚物业旗下成立了若干分公司,佳佳物业就是鼎诚旗下的,前几年都是同一个法人,这两年才更换。”王经理称,物业公司更换只是形式上发生改变,但实际上还是原来的团队、原来的职工,一个人都没换。

对于业主们反馈的物业态度不积极的问题,王经理回应称:“只要是归我们负责的,我们都会及时答复并整改,但因为小区是分期开发,新楼的情况还没完全接手过来。”王经理说:“应该年前年后这段时间就会完成交接工作。”

张先生对王经理的回应表示不满:“他们内部怎么改,跟业主无关,即使只是形式上的变化,我们业主也应该有知情权。未经业主同意变更物业,就是违约。”

据了解,2016年修正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第十一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六十条规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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