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聊城日报 2018-11-05 11:51 大字

本报讯 11月2日,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朱加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菁、李志华、王建鹏,秘书长李文禄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市地震局局长马卫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钦杰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决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工业企业高水平技术改造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关于《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书面印发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检查聊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检查聊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记者 张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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