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犯错,领导必被问责 —

聊城日报 2018-10-16 10:02 大字
p>东昌府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孙某某案例剖析

抓好环保治理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的落实。东昌府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孙某某履职不力,没有尽到监管督导职责,导致辖区未按时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影响恶劣。孙某某因此被严肃问责。

2017年8月,东昌府区纪委收到聊城市保障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协调联络组转来的关于道口铺办事处养殖场的有关问题线索,立即成立调查组,兵分两路展开调查。

2017年4月初,东昌府区划定了畜禽禁养区、控养区和可养区。随后,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发调查摸底通知,要求各镇街摸清禁养区内养殖场(户)清单,限养区和可养区内养殖场(户)数量以及畜禽存养量,并按时上报。在本次上报过程中,道口铺办事处畜牧站对设定的“三区”界限理解不清,且未向上级请示沟通,将应列入畜禽禁养区的25户养殖场列入畜禽控养区,并将名单上报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生产科。

了解到基本情况后,区纪委调查组的工作人员找到了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生产科科长侯某某。

“汇总《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情况表》时,你有没有对各镇街上报的信息进行核实把关?”

“按照东昌府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没有核实各镇街上报信息的职责。”侯某某说得理直气壮。

经过调查组工作人员耐心地对其讲解“履职尽责”之义后,侯某某明白了自己如何犯的错误,犯了什么样的错误。

“是我工作做得不到位,没有严把审核关,造成了不良后果。我负有直接责任。”他红着脸说到……

分管领导孙某某没有认真的监管督导,致使分管科室工作出现了问题。接受调查时,孙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上报信息核实得不细致,我应负领导责任。”

孙某某在畜牧系统工作近30年,对各项业务工作熟悉精通,他凭借着自己扎实的业务和踏实的工作作风一步步走上了领导岗位。但是,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他渐渐放松了自身党性修养的提升和对工作的严格要求,满足于简单把工作安排下去,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

一次看似偶然的违纪,是责任心缺失所导致的必然。责任意识,是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试金石,责任意识强,就会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负其责;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就很难到位甚至缺位。只拥其权,不扛其责是对党和人民不负责,难逃被问责。2017年8月,东昌府区纪委给予孙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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