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聊城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启动 7月5日开始接受群众投票

聊城日报 2018-07-03 16:00 大字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使聊城市“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深入开展,培育“聊城好人”,建立“聊城好人”定期发布机制,打造“聊城好人”品牌,聊城市决定开展“聊城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目前,2018年首期“聊城好人”评选活动已经筹备完毕,7月5日开始接受群众投票。

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共青团聊城市委、聊城市妇联、聊城报业传媒集团、聊城市广电总台联合主办。

根据活动要求,2018年6月份起,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文明办于每月25日前向市文明办推荐候选人,有关企业、市直机关、市管企业、各主办单位、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可直接向市文明办推荐。凡在聊城市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个人和群体,均可被推荐为候选人。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上报的推荐材料,确定“聊城好人”候选人,每月 5日至25日,通过“掌中聊城”App首页“聊城好人”评选活动专题,接受群众投票。月底统计网上投票结果并召开专家评审会,选出10名“聊城好人”,并颁发证书和奖章。每月选出的“聊城好人”将在主要媒体进行公布,并作为“山东好人”候选人向省文明办推荐。另外,所有的“聊城好人”还将优先推荐为省、市级道德模范。

活动主办方每年将召开一次集中发布活动,在本年度“聊城好人”中选出“年度十大人物”,颁发证书和奖章;对组织得力、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家庭生活困难的“聊城好人”进行帮扶。 □赵寒 宋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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