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郭龙君

东昌时讯 2018-06-04 08:01 大字

东昌府讯近年来,伴随我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体系日益健全、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增强,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其中1名未检人员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异地帮教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忠诚履行办案职能,突出全面司法保护。区检察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保平安、促发展、强服务的重要手段,依法稳妥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深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取得良好成效。2015年以来,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件143人,批捕98人,不捕55人,提起公诉150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受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56件88人,批捕47人,起诉105人。工作中,共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16人次,共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涉罪未成年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41人次,切实保障了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开展社会调查20人次,审慎判断未成年人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使帮教措施更具针对性;全面推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落实,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对中小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强奸、猥亵、抢劫、故意伤害等社会广泛关注、罪行极其敏感、被害人及亲属伤害巨大、容易引发舆情的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共办理此类案件18件,犯罪嫌疑人均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宽容而不纵容,对于性质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巨大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处,该类犯罪三年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共有3人。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先后开展了“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和“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专项监督活动”,“危害校园安全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和“涉及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以专项活动为载体提升检察监督实效。工作中坚持双向保护,对案件被害人得不到有效赔偿,就学就医甚至生活确有困难的,未检部门将其列为司法救助对象,与控申部门协作,先后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帮助减轻被害家庭的生活负担。

勇于探索创新驱动,擦亮未检工作品牌。牢固树立“规范、务实、创新、精品”意识,始终把创新作为推动未检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深入思考,大胆实践,力打造精品未检。先后亮出少年法学苑、观护帮教、“法治进校园”、社会化协作、规范化五张名片,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教育、“互联网+”异地帮教等形式进积极服务全区少年儿童、家长、学校三类群体,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开启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新模式,护佑辖区30万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根据我区实际,结合案件积极开展学生自护教育,实现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关于“依法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权益”的要求,未检部门和教育部门对接,对全区5300余名幼儿教师分批、划片进行轮训,法治教育包括防范虐童、校园欺凌、食品安全以及各类生产事故等问题。

今年,东昌府区检察院被列为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院,为进一步提升试点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党组会、检察委员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未检工作,确保司法改革过程中未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先后出台了《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以规范促办案,提升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量,办理的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是全市首例也是目前唯一一例。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全面加强和改进未检工作,进一步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利益,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中做出应有贡献!”未检科科长王玉新说道。

(郭龙君)

新闻推荐

两岁女童昏厥倒地三位好医生紧急施救

本报聊城6月3日讯(记者王尚磊)“医生,快点救命,有个孩子晕倒了!”6月2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在聊城市市民文化...

聊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聊城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