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彭凯 李令涛 栾文杰

东昌时讯 2018-05-17 06:31 大字

东昌府讯 近日,区教育局出台专门文件,采取家委会主导,师生参与,公开透明的方式,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赢得了社会和家长的好评。

明确实施主体。按照区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的指导意见》要求,家长委员会作为采购工作的实施主体;学校作为第三方负责组织、服务、协调;区教育局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

完善家委会组织。各学校严格按照程序,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制定家长委员会章程,明确成员权力、义务和工作职责,让家委会真正参与到学校的日常管理中来,充分发挥家委会的重要作用。

规范采购流程。需要采购校服的学校要提前5个工作日与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联系,校服的大致样式和面料要求等由学校和家委员提前商讨、设计出采购文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公开发布公告,公告期不得少天5个工作日。严格按照意见规定召开校服招标会议,家委会为此次招标会议的甲方,中标企业为乙方,校方为此次活动的丙方,校方除积极搞好协调配合外,要搞好活动的监督,如家委会代表的抽取,采购过程的全程录像,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等。招标会上的画票、唱票、计票、监票等工作,均当场完成,中标企业需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目前,聊城八中、第二实验小学、兴华路小学、建设路小学等多所学校已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完成了校服的招标工作,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手续完备、资料详实,得到了学生家长的信赖和支持。

(彭凯 李令涛 栾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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