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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属医院专项巡察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聊城日报 2017-11-04 12:01 大字

市属医院专项巡察反馈后,被巡察的8家市属医院对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8月份,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市属医院的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不力的医院限期进行了重新整改。现将8家市属医院巡察发现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

办公电话:0635-8220312

电子邮箱:lcswxcbgs@126.com

邮政信箱:聊城市东昌东路46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人民医院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行政问责实施办法》等管党治党制度,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纪党规和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及医护人员进行了党纪处分,对多名轻违纪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并在全院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关于开展内部巡察的实施意见》,对重点科室、各分院(校)进行重点监督。医德医风建设薄弱问题。制定《投诉管理与责任追究办法》,对有效投诉和服务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的14人进行全院通报;制定《规范挂牌上岗的管理与责任追究办法》,在窗口科室实行双挂牌服务,设立服务即时评价系统;完善《质量考核标准》,建立质量绩效考核信息平台,提高服务质量、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占比。个别科室重复和超标准收费,重复检查,多计医用耗材问题。给予问题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开展集中整顿,规范了收费项目;按新医改标准项目编码进行信息对接,避免记费漏洞;扩大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范围,规范常见病及多发病诊疗行为;筹建静脉配置中心,统一计费、配置患者所需医用注射器和静脉药物;签订《临床科室药占比控制责任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格按流程和财务规定列支经费,对长期挂账借款进行了收缴及合规处置,将停车收入等账外账纳入院财务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法》和财政部门规定,在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工程建设和物资的采购,重大建设和采购项目上党委会研究;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13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违规公款旅游的5人进行党政纪处分,责令补缴违规费用;严格差旅费报销制度,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违规面向内部职工集资入股下属医院、相关科室或医药公司问题。职工集资已分批次退还,今后将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精神和政府规定做好后续工作。

市第二人民医院

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脱节,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对部分支部进行重新调整;强化“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要求党员自觉佩戴党员标牌,主动亮明身份;以“走千村、入万户,义诊百姓家"和健康大讲堂等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开展健康讲座和免费查体。部分科室虚计医用耗材、违规和超标准收费、超标准药品加价问题。对2014年以来违规自立的收费项目和超标准收费项目进行纠正,对4名问题责任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重新修订了《绩效考核办法》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绩效工资和医疗创收脱钩;修订完善了物价管理、耗材管理、药品管理等制度。患者的知情权得不到充分保证,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问题。梳理2014年—2016年投诉件,对其中37件有效投诉进行处置,对当事人及部门分别进行了经济处罚和考核扣分,共计罚款3800元,扣除相关科室考核分数37分;及时反馈到投诉人,定时进行了回访;修订了《投诉管理办法》和《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招投标和物资采购不规范问题。给予违规招标和线下采购药品的4名问题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对领导班子分工和18个重点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和轮岗;对药品、设备、招标等科室工作进行梳理,对采购项目重新进行审查评定;对临床必须使用但又不挂网的药品,向卫计委备案,并及时发送网上药品采购计划;完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药品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对17名超标准乘车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补缴差价;对超标准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清退;对组织违规出境培训并分散隐匿报销费用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院领导做出书面检查,给予责任人党纪处分;清退违规报销手机购置、通讯费用和虚报冒领差旅费20.27万元,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修订完善了《差旅报销管理办法》。

市第三人民医院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建立了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机制;制定了《关于开展内部监督审计工作实施办法》,成立内部监督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科室执行财经纪律、资金设备使用和物资采购等情况进行一次审计。违规采购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问题。开展医用耗材采购专项整治,同原有7家公司终止合作,将试剂和耗材采购全部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以合作或租赁方式提供的检验试剂和耗材进行二次降价采购;修订《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器械采购招投标的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对招标资料进行统一收集整理,完善招投标档案。对干部职工教育偏松偏软。给予8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在全院进行通报;出台了《职工考勤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请销假管理的补充规定》等;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纪律作风责任书》,明确纪律作风责任目标;规范医院考勤、请销假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整治工作纪律;通过行业纪律知识测试、观看典型案例警示视频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对患者合理诉求和投诉反应迟缓、整改不力问题。给予责任护士行政警告处分,对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进行约谈,责令相关科室进行专项整顿;出台《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护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救护车驾驶人员管理;定期召开医患沟通座谈会,严格落实“三级随访"制度,建立随访笔记,限期对随访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患者监督。违规发放补贴、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违规报销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退回违规发放的加班补助和违规报销的费用22859元;对下属鸿福医院违规公款报销问题,给予1名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追究分院相关领导责任;对下属肛肠医院公款购买礼品和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给予分院相关领导党纪处分,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市第四人民医院

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认领责任;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要求领导班子每年上党课不能少于6次、党委书记不能少于2次;制定《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及《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等制度,压实党委主体责任;通过廉政讲座和收看反腐专题教育片的形式加强廉政教育,定期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讲纪律、守规矩、抓规范、作表率"主题活动。违反招标程序、招标时限规定、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问题。给予3名问题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追究2名院领导责任;委托审计公司对医院所有招标项目进行审计;制定《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等制度,按照金额和采购物品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对流程、时限等进行明确规定;严格项目申报,所有招标项目均需经招标项目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报党委会研究决定;院纪委、审计科等部门加强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个别药品虚高定价、超标准加价及过度医疗问题。对2名问题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分,追究分管院领导责任,并对有关岗位进行调整;成立药品价格管理小组和监督小组,每个月对药品价格和所有运行病历进行核查;对所有入库药品进行筛查,全部落实零差率销售,完善新药引进管理制度和流程,基本药物、医保药品优先引进,按要求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实行临床路径管理,规范检查项目;加强信息系统运行,印制《十八项核心制度手册》,加强内部管理。收费不规范问题。成立收费清查工作小组,对医院现行的医疗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进行全面梳理,清理所有不规范项目和价格;每月对各科室医疗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科室进行整改,检查结果与科室绩效相挂钩;对新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及时向物价部门申报审批。

市中医医院

党委主体责任虚化,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缺失问题。制定《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党政领导分工负责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了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明确了党委书记及委员管党治党的职责,建立了党政分工合作的决策机制,明确了党委会议事范围;按上级要求配备了3名党委成员,解决了党委班子不健全问题。医疗设备、药品耗材、办公用品采购等重点领域存在漏洞和风险问题。分别对违规操作的5名问题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扣发绩效、诫勉谈话或政纪处分,分管院领导在党委扩大会上作出检查;制定了《招标工作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制度,明确了院内招标、议标的程序和方法,明确了院纪委和内部审计部门在招投标工作中的监督责任。部分药品超标准加价问题。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梳理检查,纠正了所有超标准收费项目,取消了医疗废物处置费、空调费等自立项目,假肢、矫形支具等卫生材料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执行;制定了《收费管理规范》,明确了收费管理标准;向社会和患者公开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患者的监督。组织人事工作管理不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修订了《市中医医院工作人员招录暂行管理办法》,规范招聘工作,现有临时工作人员将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停止原来不合理的职称评审机制,修订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对全院11个科室副职长期主持工作问题,按程序已全部调整到位,并解决了院领导兼职2个科室负责人问题;按回避制度要求,对1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停止发放违规的岗位津贴,退回违规发放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和超标准、超范围报销的费用共60022元;对分院违规购买烟酒礼品和购物卡的问题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分,追缴应由个人承担的22000元费用;制定了《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规范》等办法,规范了报销流程及审查复核程序。

市复退军人医院

服务优抚对象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退回违规轮养费用4423.5元,分别对3名问题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和处罚,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轮养情况和优抚科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制订《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专款专用办法》和《优抚对象零用金的领取、发放流程》等制度,配备专人对优抚资金实行分类和台账管理;对相关科室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将调查结果与考评相挂钩,并在显要位置公布有关事项。部分科室乱加价、乱收费,加重患者负担问题。院党委在党委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相关问题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对全院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排查,共停止超标准收费9项,废除自立项目收费5项、重复收费2项;修订《市复退军人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违纪违法情节轻重及对医院造成损失大小,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或给予党政纪处分。违规进行采购药品、设备的问题。对相关问题责任进行了处罚;制定了《目录外药品采购备案管理办法》《药品采购实施办法》,对规定目录外药品采购实行备案管理,安排专人网上采购;输液器等一次性材料的采购由器械科统一接管,在市行政服务大厅进行公开招标;院纪委定期对相关科室采购工作进行检查。违规招聘人员问题。给予1名责任人诫勉谈话,并追究相关院领导责任;将违规招录的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等待参加下一步市人社局组织的统一招考;修订《市复退军人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后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给予7名问题责任人党政纪处分;退回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补助以及超标准报销资金388670元;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班子成员签订了《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市传染病医院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目前,院党总支委员增加到3人,院党总支委员会得以正常召开,已向市卫计委党委申请设立医院委员会;制定《“三会一课"考核管理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印发《关于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程序重新组织病房支部和老干部支部换届选举;给予党费迟缴问题责任人党纪处分,出台《关于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打造过硬党支部的意见》,规范党费收缴流程。医保报销把关不严、违规开药问题。对4名问题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分和检查处理,在全院通报批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医保报销审核,并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成立医保农合病历质控小组,负责政策宣传、病历质量审核、诊疗行为监督等工作。违规招投标问题。给予1名问题责任人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在全院通报批评;修订了《医院招标、询(议)价管理细则》,将基建项目物资采购一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进行招标;全面梳理医用耗材品种,省平台挂网耗材严格按要求100%进行网上采购,其余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个别科室乱收费、过度医疗、侵犯患者知情权等问题。将1名问题责任人调离岗位,取消空调费、消毒费、住院患者日常生活能力评定费等收费项目,定期对收费项目和价格进行公开;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检查、规范用药、规范治疗管理的规定》,健全下级对上级、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机制,实行大型检查、特殊检查审批制度,防止过度医疗;将服务态度纳入对科室目标考核,与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挂钩。违规发放车补、设置“账外账"问题。立即停止车补发放,退回违规发放的车补7.4万元;给予违规设置“账外账"问题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在全院通报批评,收缴了账外账资金;严格财务制度和把关审核。

市妇幼保健院

妇幼健康惠民政策落实走样的问题。给予2名科室负责人党政纪处分,对有关科室全员进行处罚,在全院通报批评,同时追究分管院领导责任;调整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加强相关收费政策的学习,及时掌握收费的最新政策及动态;严格按物价标准,规范医院收费流程,加强医院收费管理。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管理混乱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查找问题原因,委托审计公司对医院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给予2名问题责任人党纪处分,追究分管院领导责任;成立了院招标办公室、评审专家库、招标立项审核委员会、招标采购监督委员会,对其职责分别做了规定;修订《医院招标管理办法》,对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程序、方式及责任追究等进行明确规定,按项目金额和种类分类加强管理。个别科室存在对患者乱收费、乱检查的问题。对4个问题责任科室全院通报批评,并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处罚;排查全院所有收费项目,停止所有收费不规范项目,修订《医院医疗收费行为管理规定》,实行每日费用清单患者或家属签字制度;对计费软件进行升级,在系统操作中规避重复收费;制订《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方案》和《临床路径实施考核制度》,每月对科室进行监控,定期通报各科室路径管理率及存在问题。违规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的问题。保证金全部退还某医药公司,给予问题责任科室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追究分管院长责任;对医院药品配送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签订医疗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给予4名问题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并全院通报;退回违规发放的补助、论文版面费和超标准报销的费用共计76605元;停止单位对家属院水费的代收代缴,改造家属院自来水管道,与单位分表计量;制订《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审签责任,完善公务接待申请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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