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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两区生源地助学贷款杜宁 郝丽莎

东昌时讯 2017-08-10 08:36 大字

东昌府讯 为全面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方便贫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实现一站式服务,给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营造舒心和谐的服务环境,8月1日-31日,东昌府区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在东昌府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集中办理。按照上级要求,2017年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也集中到东昌府区办理。

按照省里要求,今年大学生助学贷款的首贷、续贷均实现了贷款合同电子化,使得材料审核、材料认证、合同打印更加便捷,确保应贷尽贷。鉴于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时间集中、工作量大,区教育局联合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对骨干工作人员进行了严格的业务培训,并聘用5名大学生志愿者帮助办理贷款业务,加强了工作队伍。

据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用于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助学贷款分为首贷和续贷。办理首贷的学生在办理手续时需出示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户口薄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薄原件,并在村委会开具双方关系证明),并提交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办理续贷手续,只需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来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即可办理,办理时需出示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续借《申请表》,并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截至目前,已签订贷款合同252份,贷款总额180余万元。(杜宁 郝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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