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闪光的检徽 无悔的青春
张慧(右一)带领孩子们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资料图)人物名片
张慧,女,38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2009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先后从事民事行政、公诉、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十佳办案人”,全省、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获评2020年度全市未检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检察官,入选检答网解答专家组、山东省未检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山东省执法监督人才库、聊城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人才库,聊城市关工委法治宣讲团成员。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兴国通讯员胡亚丽
从检12年,她始终奋战在民事、行政、刑事检察工作一线,认真负责,经手的案件未出现过一起错案;
她制作了数十万字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展厅文案,打造高质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促进了青少年法治观念的提升,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她以总成绩第四名的成绩荣获“全国未检业务标兵”称号;
她叫张慧,是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张慧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勇于担当作为,在平凡的岗位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先后获得“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十佳办案人”“全省未检业务标兵”“全国未检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秉公执法彰显司法公平公正
2009年8月,张慧开始从事检察工作。工作中,她将认真负责的作风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涉检信访案件,既得到领导同事的认可,更赢得当事人的赞誉。
2017年专职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张慧办理、指导办理了多起在聊城有重大影响的涉未成年人命案,并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抽调参与涉未案件办理,办案工作得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2015年,张慧参与办理了聊城首批“疫苗类”案件。围绕个案特点和审查起诉中发现的问题,她撰写了详细补充侦查提纲;围绕相关部门存在的监管漏洞,她从消除隐患的角度制发检察建议,提出治理防范的具体意见;围绕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她撰写了疫苗案件办理情况报告,制定了新闻发布预案,积极回应舆论关切。
张慧对二审案件的办理同样倾注了大量心血。2015年,在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上诉案件中,面对当事人言词证据上的差异,她抽丝剥茧,从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和上千张分帧图片中锁定关键事实,从同步录音录像中明辨上诉人供述的真实性,最终以严密的证据体系、有力的证据逻辑分析,让被告人心服口服,认罪服法。
近年来,张慧办理、指导办理了大量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年龄证据收集、客观性证据提取、间接证据的定罪锁定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2017年,张慧在办理一起3被告人强奸、故意杀害被害人案件时,对一名罪行恶劣的未成年被告人,提出了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起到有力的司法警示作用。
维护公平正义践行法律监督职责使命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实践者,肩负着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历史使命。”张慧说。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勇于面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挑战,把法律监督落实到办案的全过程。
在办理刘某某抢劫、放火致未成年被害人死亡案件过程中,张慧正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改变了侦查机关移送罪名。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并发表检察意见,获审委会全票通过,刘某某依法被判处死刑。
在办理李某某等多名未成年人抢劫、故意伤害上诉案件过程中,张慧认真阅卷、详细讯问、全面复核,吃透了一审办案的全过程,针对“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充分把握和适用证据,准确发表二审检察员意见,依法提请省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抗诉。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她的全部提抗意见,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在办理夏某某猥亵多名儿童抗诉案过程中,她详细梳理被告人猥亵多名被害人的时间、地点和在场人员情况,对准确评定案件事实中的“多人在场”“公共场所当众”等情节起到重要作用,依法出庭支持抗诉并发表意见,被告人得到应有惩处。
心系少年护佑祖国花朵健康成长
张慧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双向保护,做好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注重案前预防和案后跟踪帮教。
她精心制作了数十万字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展厅文案,打造了高质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四川、山西、广西、河南等多地的检察系统纷纷组织干警前来参观学习。
此外,张慧还全力指导、帮助临清、阳谷、莘县等地建设了“一站式”办案取证中心,提出了配备专业人员的建议并开展业务培训,为性侵害、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等案件的办理提供了硬件保障和技术支持。
教学相长力促专业队伍稳定发展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检察官,只有不断汲取业务知识的给养,才能够在办案过程中不偏不倚、公平准确。”张慧非常注重日常的知识积累和工作方法总结,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不断提升。
十年磨一剑。2018年2月,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张慧以总成绩第四名的成绩获得“全国未检业务标兵”荣誉称号,成为这一届比赛中全省唯一一名获得该称号的选手。
踏实认真,不骄不躁,是张慧的工作态度。她将对组织培养的感激转化为提升团队素养的动力,每每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她都及时跟进,分享办案经验,确保两级检察院未检案件质量过硬。
张慧热衷理论研究,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她撰写并制作《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实务问题研究》课程,获评第三批全省检察精品课程并在全省培训班进行授课。
针对强制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的推行,张慧撰写了全市落实强制报告的意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扎实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黑手。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张慧热爱她所从事的检察事业,无论是指控犯罪的公诉席、训诫调解的宣告室,还是普法送法的小讲台,都能看到她工作的身影。
“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我有责任和义务让检徽在胸前闪闪发光!”张慧的话铿锵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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