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人民法院 成功调解4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朱玉东通讯员王希玉王娟) 近日,临清市人民法院诉前一次性成功调解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5年3月,被告某生物公司将托盘制作等工程发包给被告齐某,齐某找到原告陶某、王某等4人为其做工。工程完工后,齐某给4人结算了部分劳务费,剩余部分出具欠条。后来,4人多次找到齐某要求支付剩余工资,齐某均以某生物公司未结清工程款为由,拒不支付欠4名原告的劳务费。无奈之下,4人于今年3月起诉至临清市人民法院。
临清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委派给经验丰富、沟通能力强的特邀调解员郝君。郝君给齐某打电话了解情况,齐某未否认拖欠劳务费的事实,称因工程发包方即某生物公司未给其结算工程款,故暂时无力支付工人劳务费。于是,郝君又找来某生物公司负责人,让其找出原始财务凭证,并协助其重新核算应付给齐某的工程款。在此基础上,郝君向某生物公司和齐某释明法律依据及其中的利害关系,并让其换位思考,理解农民工的生活处境。在法官的精心指导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经过十几天的调解,被告某生物公司和齐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4名原告也充分体谅被告的难处,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齐某当场先行向4名原告每人支付2000元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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