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聊城日报 2021-01-25 18:51 大字

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蒲二利)1月20日,聊城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照料服务内容,制定了更加细化的服务标准,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得到良好照顾,让他们温暖过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刘强告诉记者。

“有些特困人员希望在家里生活,不习惯集中供养。相关部门就会给他们提供分散供养照料服务,每位特困人员都会明确照护人,负责他们的日常生活。”刘强说。临清市新华路街道刁庄居委会的赵星(化名)就是一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赵星智力一级残疾,无自理能力,2020年7月起,他开始享受农村特困供养待遇,由他的哥哥赵泉(化名)和嫂子董云(化名)照顾。每天,赵泉夫妇都会给他整理家务,给他做饭、洗衣服,照顾得非常周到。市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在统一规范照料护理协议的基础上,完善照护内容,压实照护人责任,按照协议约定开展照料护理服务工作。其中,对生活能够自理的特困人员,重点协助其维护居所卫生、保持个人清洁、确保规律饮食,日常探视不少于2天1次;对半失能的特困人员,在协助其维护居所卫生、保持个人清洁、确保规律饮食的基础上,根据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个人需求,提供生活必需品的代购和日常送餐服务,日常探视不少于1天1次;对失能的特困人员,要针对其具体情况,上门提供协助用餐、饮水、用药等服务。

1月14日,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强化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做好两节期间困难群众送温暖工作。截至1月20日,全市共排查城乡低保对象46654户84252人,特困供养对象20399人。入冬以来,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746户、1246人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为356人落实了特困供养政策。

1月20下午,在开发区东昌路,工人正在悬挂彩灯。春节即将到来,开发区各条主干道的节日彩灯,烘托出浓浓的节日气氛。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林金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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