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应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52名资深律师入企“送法”
□记者 肖会 通讯员 赵晓翠 报道
本报聊城讯 “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疫情处置有关规定,企业员工若在生产期间感染,应按工伤处理;若在企业之外感染,无需企业负担,相关政策对界定传染源区域划分得清清楚楚,企业做好了防控措施,就不要有顾虑了。”3月28日,临清市金郝庄镇法律顾问、君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玉保和临清奋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花勇,来到聊城市润利通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给企业上了一堂法律援助课。“有订单,有业务,就是心里没底。”企业负责人陶利说,听了法律顾问有关合同履行、资金周转、员工权益等方面的详细讲解,心里豁然开朗,开工复工加快生产,一点顾虑也没有了。
从“依法治企”向“依法强企”提升转变,是聊城市司法局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着力点。近年来,聊城市司法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针对企业定期举办普法培训,重点宣传《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把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学法用法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七五”以来,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讲座372场次,面向企业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专题宣讲186场次,受教育职工达10万余人次。疫情防控期间,聊城市司法局组织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围绕企业关心、迫切、急需的法律问题进行帮扶服务,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司法所等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重点企业了解复工复产情况,解决面临的难题。
“知法懂法,企业发展就有了底气。”聊城三阳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给记者介绍,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多份合同无法履行,担心下游企业要违约金,更怕伤害了供求关系。东昌府区柳园办事处法律顾问周瑞锦得知企业顾虑后,结合《合同法》《民商法》等法律法规,审慎给出“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不能单纯认为未履行方违约。根据现有司法裁判案例,对方不能因疫情期间未履行协议而强行收取违约金,法院不会支持对方请求”等条款,帮助企业与下游合作商沟通,不仅化解了矛盾,还稳定了双方合作关系。
“疫情给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带来多方面法律风险,我们联合工商联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选派52名资深律师成立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方式接受企业法律咨询,提出意见建议,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问题集体研究,拿出方案,全方位助力企业复产复工。”聊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商光胜说。
记者了解到,聊城市司法局还建立网上审查专项援助、咨询专项援助热线和合同纠纷专项援助机制,通过网上、热线及视频处理,对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疫情期间企业存量订单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导致的法律纠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降低援助门槛,简化案件受理程序,最大限度为企业营造有序复工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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