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林园居受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居民变股东,喜领344万元分红

大众日报 2020-01-08 09:51 大字

□高田 报道图为分红现场。□记者 高田 李梦

通讯员 程源 李璐 报道

本报临清讯 “今年每人分红2300元,比去年多了800元,我们一家五口领了1万多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给大家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日子越过越红火。”2019年12月25日,在临清市新华路街道林园居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大会上,居民宋福华拿着全家人的分红资金,笑得合不拢嘴。

“2018年林园居集体经济收入1220万元,税收43万元,今年我们的集体经济收入达到了1350万元,税收55万元。不到一年,集体收入比去年增加了一百多万元。”林园居党支部书记王秋祥说。林园居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股东404户1513人,此次分红大会共计分红344.45万元。

林园居位于临清市城区东北角,于2016年探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计划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以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产和人员股份管理,壮大集体收入。在顺利进行了前期宣传发动、人口调查摸底后,在进行成员界定工作过程中出现了居民因待遇福利问题产生争议的上访事件,林园居的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困难重重,一度陷入僵局。为此,村(居)干部、街道办干部不断走访入户,挨家挨户讲解政策,做思想工作。2018年8月,改革重新启动,从宣传发动、人口调查、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到股份量化、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一气呵成,顺利完成改革工作,并于2019年1月22日成立临清市新华路街道林园居股份经济合作社。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了集体存量资产,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发展活力,作为较早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居,林园居开始尝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甜头。林园居流转土地162.13亩,还经营着祥林运输公司和憩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集体经济收入达135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一百多万元。

如今,林园居集体不仅每人每年发放福利3100元(中秋节800元、春节2300元),还为每位居民交居民医疗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发放面粉300斤,对于6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给予200元的补贴,并为其交纳银龄安康保险。另外还设置了大病救助、大学生奖励扶助、育龄妇女补助等优抚政策,切实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

自2017年被确定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以来,临清市探索出了“集体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的改革路子,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临清市2019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全市16个镇(街)600个村(居)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共确认成员502516人,成立集体经济组织600个,其中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382个,成立经济合作社2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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