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海关对出口企业实行电子账册监管

大众日报 2019-11-27 09:47 大字

聊城海关工作人员在临清三和集团进行现场监管。□ 本报记者 肖会

本报通讯员 翟晓婵 李望涛

涉外企业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口都离不开贸易手册,由此带来的繁琐,也让企业烦不胜烦:按照规定,海关监管以合同订单为单元,每完成一份订单合同,企业就得根据产品生产变化情况,去海关完善一次手续,比如一个合同周期分10批次生产,那么企业需要更改10次合同。“订单多了,光完善手续就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时间成本太大。”临清三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外贸业务的副总仇茹霞介绍,聊城海关有了电子账册,企业成为整体监管单元,通过大数据平台实时监管,企业就方便多了。

11月22日,在三和纺织集团内,记者详细了解仇茹霞所说的“企业单元”监管模式——就是指聊城海关把企业当做整体单元,按账册主线将企业物料编码与出口商品相对应,由企业自主归并后形成海关商品编号,聊城海关将按企业的周转量进行定期核销。这样,企业每年只需办理一本电子账册就涵盖全年所有订单合同,节省了办理加工贸易手册的大量费用、时间和人力成本,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按照惯例,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是以合同为单元进行监管。企业持加工贸易合同到海关设立加工贸易手册,海关依据合同核定最大进口量。合同监管,容易导致企业原料进口受限,企业的完整生产经营链条也会被条块分割,既增加海关与企业双方的工作量,还影响了企业相关业务的办理效率。为切实为企业减负,聊城海关走访辖区企业,广泛听取企业建议和意见,借助大数据等手段,为辖区企业设立了电子账册,开始全面推行以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新模式。

据介绍,实施电子账册监管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生产规模,自主选择合理核销周期,在根据生产能力进口备件备料的同时,自主选择单耗申报时间。这样既减少了申报单证,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也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当企业发现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差错或问题时,能通过补充核保制度向海关进行主动申报,及时纠错。新的监管方式,更贴近企业生产需求实际,便利企业申报,减少程序性违规问题发生。目前,聊城海关已推动全市80%的加工贸企业实行了ERP等全程信息化管理,90%的企业实现耗料可追溯,企业的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也得到显著提升。

“聊城有近100家加工贸易型企业,产品多种多样,工序流程各不同,设立企业电子账册,实施全新监管模式,是聊城海关主动顺应市场规律和企业诉求,推进简政放权的直接表现,对全市的加工贸易企业正规化发展和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简化执法层级环节、优化制度设计,最大限度地激活了企业市场活力,加速了企业国际化发展。”聊城海关关长栾凤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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