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违法“容错机制”让执法更加人性化

济南日报 2019-05-21 11:31 大字

□李红军

据5月20日《齐鲁晚报》报道,轻微交通违法,只要在朋友圈里发布自己的违法行为并集赞,就可免予处罚。近日,聊城高速交警支队临清大队就推出这样一项执法新举措。记者梳理发现,目前省内已有聊城、济宁、青岛、烟台、潍坊等多地出台了针对轻微交通违法实施的首违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轻微交通违法从轻处罚已经成为趋势。

对于一些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不再沿用传统的刚性手段进行处罚,而是采用了一种更加人性化的做法,只要在朋友圈发布自己的违法事实,并集赞20个后就可以免予处罚。此举不同凡响,令人耳目一新。

无独有偶,最近笔者从媒体上看到一则消息,同样感到新奇。据报道,车辆三个月内首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再记分罚款,仅仅给予短信提醒。4月5日,浙江杭州正式落地执行“优驾自动容错”新举措,对于守法车主、驾驶人予以容错免罚福利。这一简称为“首违免罚”的福利措施,引得国内其他省市网友一片艳羡。“优驾自动容错”,指的是从2019年1月1日起,3个月内车辆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首次发生以下三种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及记分: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以外道路,违反错峰限行规定通行的;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绕城高速及机场公路以外道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如果在3个月内发生了交通违法行为,则以发生违法行为的次日起重新计算3个月的周期。

笔者作为一名有着十几年驾龄的老司机,常常有着这样的切身体验,每每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城市,很容易“轻微交通违法”,或没有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本来向左拐,却停在了直行线上等时间,或违犯规定骑轧了导流线,不经意间就被监控抓拍下来。按照规定,这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也是要被罚款和扣分的。去年没怎么开车竟然被罚款6次,扣了11分,这让笔者懊丧不已。

交通违法惩罚不是目的,让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才是目的。建立轻微交通违法“容错机制”,有利于消解驾驶员的驾驶风险。眼下随着城市监控的普及和应用,交通违法抓拍已不再是难事。然而,如果所有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统统都要处罚,一来难以体现柔情执法人性化的一面,难以给驾驶员提供更多的改正机会;二来这样做不利于消解驾驶员的“本领恐慌”。有些轻微交通违法,并非驾驶员的本意,而是在不经意间违了法,属于“不得已”或者“无心之失”,对这样的轻微违法就应该来个“柔情处理”。轻微交通违法“容错机制”的建立,是对无心犯错人的一种宽恕,这样的善政措施不妨推而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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