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17年批捕50件68人聊城批捕的假药案入选高检院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赵宗锋 赵艳君 刘亚杰 通讯员 王凯忠)1月8日下午,检察长王钦杰代表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王钦杰在介绍法律监督相关情况时表示,2017年,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5件,监督撤销案件32件;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刑事案件14件14人。严格案件审查把关,追捕追诉256人,其中买卖爆炸物案犯薛泽江、故意伤害案犯王青国等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定性不准、量刑失衡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2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5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不起诉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完善公诉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
在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面,去年,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全程同步监督机制,审查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914件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200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94件、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52件,同比分别上升155%、33.3%。
在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监督民事行政生效裁判31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19件,办理审判及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5件。持续推进“国有资产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17件,挽回国家损失1.03亿元,促进了依法行政。全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6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15件,在全省率先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在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2017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19件21人,封存犯罪记录39人次,联合学校、社区设立观护帮教场所5处。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批捕50件68人,起诉76件110人。
在实施精品强检工程方面,聊城强化精益求精、优中树优的工作理念,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东昌府区、临清、高唐三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刘飞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谷俊刚申请监督案等6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示范案件";批捕的仇子鹏、李霞生产、销售假药案入选高检院《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指引配套典型案例》。4门课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课程,数量居市级院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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