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先锋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宪法》
近日,先锋司法所组织社区在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先锋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宪法》。
先锋司法所集中教育学习的内容丰富,结合实际,针对性强。先锋司法所所长马刚同志结合十九大精神和“宪法宣传月"活动,为社区矫正对象做了“增强法治观念,做守法公民"的法制报告,普及了宪法知识,加强了宪法宣传教育;指导员丁晓娟同志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强调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
先锋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严格认真制定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先锋司法所每月15号、每月底最后一天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不少于八小时的集中教育学习及公益性劳动。通过公益性劳动修复了社会关系,学习法律常识、时事政策、公共道德、传统文化等内容,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道德素养,使其悔过自新,遵纪守法,取得了良好的教育矫正效果。
记者 朱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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