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调处化解纠纷 筑牢基层稳定基石
今年以来,冠县公安机关将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切入点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支撑点,推行多渠道纠纷调处机制,让化解矛盾纠纷步入“ 快车道”并取得显著成效,使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冠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组好调处联盟,提升调处质效
以清泉派出所为例,其辖区是全县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社会治安管理任务异常繁重,因债务、薪资、拆迁和家庭琐事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 对此,该所专门设立了“黄警官调处工作室”,选配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社区民警黄玉鲁专职受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同时,派出所积极协调对接综治、司法、人社、妇联、市场监管、信访等部门,邀请有群众威望的老党员或老干部、街道干部、律师、乡贤名士、志愿警等各界人士驻所办公,组成调解联盟,实现“社区民警吹哨,联盟成员报到”。让强强联合与“最了解”“善调解”同频共振,从而在化解最复杂、最棘手的矛盾纠纷问题上实现调处质效最大化,“同样的事让不同的人做,往往会有不同的结果”。在该工作室成立后的一个月内,全所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20 余起,其中,成功化解10年以上的“纠纷”7 起,一些被认为是“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双方各执一词的“死疙瘩”得到彻底解决。
谈起这些年调解纠纷经历,黄玉鲁感慨颇深:“调解纠纷不能急于求成,必须找准问题根源,因人施策,还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法育人,注意把握好‘法理情’的尺度,一些矛盾纠纷才能有效化解,达到调处目标和最佳效果。”
用好工作方法,防范化解症结
作为山东省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之一的烟庄派出所,为了掌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主动权,熟练运用“三三制”矛盾调解法,即对每起矛盾纠纷在30天内,组织3轮、每轮至少3 次调处,每次调处逐级增加参与力量,不断提升调处工作质量。2020年3 月初,辖区发生一起三户群众因宅基地使用权问题产生的纠纷警情,各方情绪十分激动,险些发生肢体冲突。为了化解纠纷,派出所民警及时处警调查,得知各方均有同意调解意愿后,及时协调、告知村委会、街道管区介入调解。但是在第一轮村“两委”干部和警务助理、第二轮管区干部和社区民警等先后介入调解后,始终未能达成和解。为了消除这一隐患,由烟庄派出所牵头,协调街道司法所、法律顾问、办事处管区和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调解小组进行参与、全力化解。经过调解小组大量细致的反复工作,三方当事人最终签订了和解协议,隐患成功消除。2020年上半年,全所摸排、调处、化解的 15 起矛盾纠纷,无一起纠纷变大、变闹访、变缠访问题出现。
“以往我们的民警在实际工作中,普遍有这样的感受,就是一些小纠纷、小矛盾,如果不及时化解,就会形成大问题、大麻烦,后期处置时往往非常棘手,还会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烟庄派出所民警苏建国说,“现在随着‘三三制’等工作法和多种调处措施的有效运用,原来经常遇到的一些老问题基本没有出现过,可以说调处化解效果非常显著!”【赵玉龙张金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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