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高考冒名顶替 不能留“漏网之鱼”
□柯高阳
高考在即,几起和高考等考试招生有关的事件引发公众关注:艺人仝卓伪造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山东冠县、聊城等地接连曝出有考生被冒名顶替上学。事件曝出后,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违规考生的毕业证书被撤销、工作被解聘,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这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高考造假和冒名顶替事件背后,往往存在越权滥权和腐败问题。2003年河南考生王娜娜被冒名顶替,当地高中教务处、县高招办、派出所以及高校招生就业处等多个责任人牵涉其中;近期的仝卓事件中,仝卓顺利办理了虚假转学手续、获得虚假应届生学籍并办理了中共预备党员手续,涉及教育、户籍、学校等多部门及转学、报名、资格审核、录取多环节。
近年来,类似涉及高考造假舞弊、冒名顶替的情况并非个案。从王娜娜到罗彩霞再到仝卓,人们不禁要问:个案的背后,还有多少考试造假、冒名顶替者未被发现?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考试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底线要求。对考试造假、顶替者的党纪政纪处分只是第一步,只有继续深挖背后利用权力造假、腐败的链条,给公众一个明明白白、彻彻底底的交代,才能避免因这类事件影响人们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公众期待的不仅是单个事件的公正处理,更重要的是一个能够杜绝造假顶替事件发生的大环境。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平正义,相关部门应进一步畅通各个招考渠道,借助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让报名、考试和招录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操作都有迹可循,真正实现信息公开透明、阳光招考。
高考公平不容践踏,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必须实行“零容忍”。针对目前已发现的高考造假违规行为特点,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还应考虑适时推动对以往高考报名招录过程进行深入普查,及时发现、曝光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彻底挤掉造假顶替者的生存空间,防止“漏网之鱼”逍遥法外。
对于当年高考造假的获益者来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投案自首”才是出路。这不仅是“还债”,也是内心的解脱,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救赎。 据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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