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一学校“480元社会实践费”遭质疑 校方回应:其中还包括学生在校餐费及研学费用

齐鲁晚报 2019-11-22 05:12 大字

本报聊城11月21日讯(记者张超)近日,壹粉“924675”通过齐鲁晚报官方客户端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冠县东古城镇中学以开展“社会实践教育培训”下发《告家长书》,收费标准标注为198元,实际收了480元,多出的费用、涉及的实践内容让家长一头雾水。

“就给了这么一张纸,孩子要480块钱参加学校活动。”在壹粉“924675”提供的《告家长书》中说明,根据冠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成立冠县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活动的通知》(冠教发【2010】39号),决定对全县初二年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教育培训。

《告家长书》指出,赴基地参加活动是学校执行课程计划、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特殊情况的学生都应参加本次活动。活动内容为:剪纸、机器人、丝网花、模拟法庭、航模制作、逻辑狗、布贴画、电子电工等多项活动。

在收费标准一项,根据聊城市物价局聊费办培2018收费文件,社会实践活动费:中学生每生110元/期,生活费88元,共计198元,对于壹粉“924675”反映实收多出的费用,并未作出去向说明。同时,《告家长书》还就活动准备等其他事项做出说明。

壹粉“924675”向多位家长证实了校方实际收费480元的真实性,对于与收费标准多出的这部分费用具体花在哪里并不清楚,针对此类活动,是否应该给学生充分的选择权,壹粉“924675”也提出了不同看法。

随后,记者从冠县教体局普教科证实了赴贾镇青少年实践创新基地开展活动的真实性。对于具体的收费情况,东古城镇中学相关负责人回应,关于收缴的480元费用,除按照文件规定收取的赴贾镇进行社会实践的198元费用外,还包括实践结束后,在冠县清泉河边、烈士陵园进行的研学旅行,费用35元。同时,还统一收取了学生在校一个月的生活费(餐费)200多元。其中,研学一项为学生自主选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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