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要账”分了150元,逃亡7年 一男子因参与敲诈勒索终被抓,警方提醒自首可减轻处罚
半岛记者刘玉凡通讯员栾云海报道
本报10月23日讯10月23日,半岛记者从城阳警方获悉,城阳警方在全力开展的“雷霆”和“云剑”系列行动中,不遗余力深挖各种逃犯线索,清底数、定目标、促进度,抓捕、规劝多措并举,各类逃犯40余人先后到案。近日,通过重新捋顺线索、研判分析,发现一名潜逃七年的敲诈勒索案网上逃犯,经追踪守候,于10月21日成功抓获逃犯袁某。
原来,袁某是城阳当地人,有着从小练武经历的袁某不仅孔武有力,还有“仗义”的暴脾气,经常和一些闲散人员混迹街头,2011年9月的一天,在朋友纪某(男,城阳人)和刘某(男,山东冠县人)的鼓动下,袁某“仗义”地跟着去要账,先后多次帮腔、占场、实施威胁恐吓,两名同案人员因在建筑工地周边对建材经营者强收保护费,涉嫌敲诈勒索先后被刑拘,而前后只分到150元辛苦费的袁某于2012年1月被上网追逃,从此袁某开始了逃亡生涯。
据袁某交代,他逃亡的过程十分艰辛,开始只身跑到外地东躲西藏,不敢应聘,只打小工,每日吃住不定,跑了几年实在耐不住,又惦记家中的父母,于是偷偷跑回了胶州湾一码头,干起了出海、赶海和装卸的工作。袁某潜逃七年之后,还是被民警抓获。
城阳警方提醒:根据相关规定,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另有多种行为,经查可认定为自动投案。请在逃人员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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