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真相、维护正义,冠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澄清6件对法官不实举报

大众日报 2019-07-10 10:00 大字

□肖会付朝旺孙明华报道日前,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联合东昌府区禁毒委在城区金鼎购物中心广场组织开展了以“健康生活,绿色无毒”为主题的禁毒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以普及毒品危害、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重点,向社会广泛宣传毒品危害和识毒、防毒知识。□记者肖会通讯员王凯忠报道

本报聊城讯“法官肩负捍卫法律、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神圣使命。当自身受到不公正举报时,多亏了检察官们以锱铢必较的精神澄清事实,维护我们的清白与尊严。”7月3日,当冠县人民法院收到同级人民检察院关于不支持6件当事人反映法院违法办案情况的监督申请通报时,涉案法官张醇厚(系化名)心潮澎湃。

2015年,张醇厚身为主审法官,依法审理当事人张某等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基于当事人行动不便等因素,张醇厚首先采取了庭前调解等法律流程。调解成功后,张某等人现场签字并按下手印。不料,相安无事近两年后,张某突然找到承办法官张醇厚,要求其修改调解结果。在被告知不合法后,张某采取拦截张醇厚车辆等极端做法,并一再声称:“调解决定是你做的,我只能找你修改”。张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承办法官的工作和生活。在实施对张醇厚的无理纠缠同时,张某还经常到各级相关部门上访。

2018年7月,张某向冠县人民检察院递交监督申请,并举报承办法官张醇厚涉嫌“伪造签字”。接到张某监督申请,冠县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立即对案件进行调查。调查过程前后历时3个月,通过认真审查全案卷宗,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询问其他相关证人,检察官初步判断张某反映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在此基础上,冠县人民检察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经鉴定,调解书上“张某”的签名确为其本人所签。综合全案证据情况,检察官认定,张某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办案中,承办法官也不存在伪造签名等违法情形,遂依法对该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2019年以来,冠县人民检察院本着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溯本清源的工作原则,先后向冠县人民法院通报了6件当事人反映法院违法办案的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对此,多名涉案法官激动不已。从接到检察机关不支持监督决定那一刻起,张醇厚等多名法官工作生活因长期饱受当事人无理纠缠,缠访闹访的混乱情况也随之结束,重回正轨。

案件办理中,检察官们付出大量心血和汗水,特别面对有缠诉缠访倾向的案件,很多案件的办理时间往往需要按月计算,即便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后,有时最终的释法说理工作往往要进行三四个小时。“按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接到监督申请后,一般要在3个月内办结。我院民行检察部门去年办理各类监督案件65件,如果一味追求速度,就可能与真相失之交臂。”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姚增文向记者介绍,为了还原真相、维护正义,检察官们在法定办案期限内用足用好办理时间,穷尽调查手段查明案件事实,绝不让无辜的一方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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