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晟合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交通设施及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聊城日报 2019-03-11 09:44 大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冠县晟合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交通设施及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冠县晟合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交通设施及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经济开发区杭州路西首北侧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2100万元,主要租赁生产车间1座,年加交通设施及配件30000吨,同时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噪声治理设施。项目劳动定员为30人,年生产7200h。生产岗位三班倒,其他部门均采用白班配合值班制的工作制度。

项目为镀锌高速护栏板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项目不属于限制类,鼓励类和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备案,项目代码:2018-371525-31-03-066935。故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经济开发区杭州路西首北侧,项目用地位于工业用地,符合冠县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https://pan.baidu.com/s/1VcFRHaU7ksFLBgQvkT7oaA。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话联系拟建项目负责人查阅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厂区周边3.0km范围内。

五、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本建设单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8日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冠县晟合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广才

联系电话:13806355727地 址:聊城市冠县经济开发区杭州路西首北侧

邮 编:252500公示发布单位:冠县晟合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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