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根据山东省工商局《关于规范化工生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的通知》及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名单中所列企业(名单附后)按照文件要求对地方政府关闭的化工生产企业要限时取消化工生产项目,限时到登记机关办理取消经营范围中化工生产项目的变更登记,或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上述要求,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告知名单中所列企业,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冠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场监管登记服务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联系电话;0635-7022010特此公告。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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