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提升乡镇纪委“拍蝇”能力
本报讯“辛集镇大王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学得在村民向该村捐赠桌椅、空调时,用相关单据虚报费用0.41万元并据为己有;在报销村路灯2015年电费时,虚报0.06万元用于个人支出。辛集镇党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纪所得……”这是冠县纪委监委通报的一起乡镇纪委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案件。
近年来,冠县纪委突出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提升基层执纪审查能力,重心下移,持续发力,不断提升乡镇纪委“拍蝇”能力。
聚焦主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开展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三转”情况专项整治,约谈各乡镇(街道)“一把手”并提出明确要求,实现纪(工)委业务由散到专的转变。实施“一案两报告”制度,完善信访举报等工作程序,出台《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绩效考核办法》,督促基层纪委履职尽责。
扭住关键,提升执纪监督水平。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纪(工)委班子,每个乡镇(街道)配备4名以上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每个村庄明确1名纪检委员,实现村(居)纪检组织全覆盖。实行乡镇(街道)纪委协作互查,将全县划分为5个协作区,通过分片协作、滚动监督、交叉互查的方式,精准发现基层问题。抽调乡镇(街道)纪(工)委人员参与专项整治、执纪审查、巡察等工作,通过上挂锻炼、以案代训和实战操作,提高业务水平。
严格把关,提升执纪审查质量。规范问题线索报送处置工作,乡镇 (街道)纪(工)委对问题线索处置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五定期上报当周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及处置意见及问题线索核查进展情况等。印发《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口袋书和《“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要点》,探索制定《自办案件基本流程》等规章制度。对乡镇(街道)自办案件进行二次审理,提出补充指导意见,确保查办的每个案件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今年以来,冠县经济开发区和1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共查处群众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4起,党纪政务处分105人。□记者 朱海波通讯员 冠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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