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聊城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3件
本报讯(记者 赵宗锋 赵艳君 刘亚杰 通讯员王凯忠)1月8日下午,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检察长王钦杰代表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王钦杰表示,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3件14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1件52人。依法立查临沂市原政协副主席李作良受贿案,山东广播电视台原副总编辑王英受贿案;严肃查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政法委书记张廷辉受贿案,冠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书记、副主任郭雷贪污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枣庄市原副市长张鲁军受贿85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彰显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聚焦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保资金监管、环保监管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立查67件81人;在教育系统相继立查乡镇联校报账员挪用公款案件16件16人。
同时,市人民检察院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立查贪贿案件、渎职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3%、15.4%,侦结率分别达到100%、96.77%,办案数量稳中有升,侦结力度不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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