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警方 为企业追回经济损失20万元
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梁丽姣)3月8日,高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来到辖区某企业,将破获职务侵占案追回的赃款返还给该公司。在这起案件中,高唐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为企业追回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2020年12月30日,高唐警方接某公司报警称:该公司发现员工宿某等人存在将公司产品私自处理获利的情况,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接警后,高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立案侦查。办案人员经过一番调查获知,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该公司员工宿某、陈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社会人员郝某将厂内价值200余万元的产品偷运出公司,私自卖给他人,3人从中获利170余万元,之后3人进行了分赃。获取关键证据后,高唐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犯罪嫌疑人宿某、郝某、陈某依法刑事拘留。
经过办案民警进一步工作,犯罪嫌疑人宿某3人先后主动向该公司共退赔150余万元。近日,高唐警方又为企业追回赃款2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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