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检察院激励国家司法救助受益人创业致富他成了电商?开了网店

山东法制报 2021-03-17 12:00 大字

“这3 万元司法救助金帮了我全家大忙,我购买了电脑等器材,把电商业务做大做强,不再是一个废人了。”于福强激动地说。近日,高唐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张洪亮一行3 人,再次来到国家司法救助受益人于福强家中,见他正在通过电商渠道销售本地特色产品“清平坠面”,电脑界面正显示着样品。

于福强曾是村里的能人,牵头成立过养殖合作社,还在村里建起了80多个肉鸭养殖大棚。2014 年,一场车祸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那天傍晚,于福强饭后散步时被一辆疾驰的越野车撞伤,造成重伤二级,左半边身子失去知觉,无法行动,在重症监护室里昏迷了近1 个月。手术和康复费用让全家负债40 多万元,原本的小康之家顿时陷入贫困。

为扩展救助案件线索,做到“应救必救”司法理念,2020年7 月份,高唐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在查阅往年卷宗时,发现于福强一家因案致贫。通过电话询问治疗康复费用支付情况、肇事方赔偿情况、家庭生活情况,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移送第三检察部审查。

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通过书面审查,并到于福强居住地进行实地考察。于福强经过多年康复治疗,在母亲的精心照料下,生活已基本自理,而肇事方每月赔偿几百元生活费却杯水车薪,无法改变他的贫困现状。

“身体好转后,我也曾多次向企业投送简历、 求面试,可因身有残疾,都被拒绝了。”于福强回忆道。但经过检察官们的启发与鼓励,身残志坚的于福强鼓起了重新生活的勇气。

经多次与于福强交流,检察官们注意到他思维敏捷,有经营头脑,熟悉电脑程序,便启发于福强自主创业,建议通过电商渠道售卖地方特色产品,既有事可做也能增加收入。

2020 年12 月 17 日,经逐级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后,为于福强发放了3 万元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用于全家改善生活和创业资金。经过电商知识培训,他熟练掌握了电商程序和操作要领;平时他坐在轮椅上,通过电商平台介绍本地特色农产品、展示样品,随时处理订单,母亲帮忙包装送货,他的网店终于正常运营了。

“一开始,朋友们听说我的情况和创业意志后,开始给我订单,一传十、 十传百,订单越来越多、 销售渠道越来越宽。”于福强说,“虽然每月收入不多,但也比较稳定,有事情做后心情也畅通了。”

“我们这里是黄河故道,出产的花生、小麦品质都很好,就是产品缺市场渠道。”于福强面带微笑,非常自信地与张洪亮商谈创业计划,“下一步,我还要学习抖音、快手等平台的操作程序,还要培养更多的电商人才,把我们的特色农产品卖出去,增加乡亲们的收入。”

于福强现在能用拐杖慢慢行走了,还常常起身为检察官们倒水,性格非常开朗、乐观。

“国家司法救助不单是‘输血’,还要帮助其恢复‘造血’功能,帮助其自救有‘术’、致富有‘招’,生活越努力越美好。”高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军对今年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指明了方向。杨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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