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人民法院 为141名农民工执行欠薪61万元

聊城日报 2021-02-24 09:21 大字

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朱玉东通讯员王希玉杨汶毓)“终于可以宽松地过个春节了,真是太感谢执行法官啦!”春节前夕,在高唐县人民法院鱼丘湖人民法庭,141名农民工分批领取了被拖欠的工资,他们的脸上洋溢着笑容,由衷地向该院办案法官致谢。

这141名农民工系山东光明苏普尔耐火纤维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对农民工的工资一拖再拖,有的甚至拖欠三四年之久,给农民工的家庭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高唐县人社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高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光明苏普尔公司的财产进行彻底调查。经查询,该院执行法官发现光明苏普尔公司已经停产,而且欠款较多。于是,执行法官对光明苏普尔公司名下的车辆、大块料石、起炉熔块、废棉渣等财产予以查封,并发起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所得610339.05元。岁末将至,该院执行法官及时研究制定分配方案,在春节前将所有工资发放给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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