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全市法院审判执行核心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齐鲁晚报 2020-05-28 05:07 大字

本报聊城5月27日讯(记者李怀磊通讯员王希玉)5月27日上午,在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刘延杰代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报告。

报告全面总结回顾了全市法院2019年的工作成绩和经验。2019年聊城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99562件,结案105195件(含旧存),法官人均结案263件,同比分别上升20.9%、32.3%和30.2%,其中市法院收案8650件,结案9107件,法官人均结案152件,同比分别上升20.7%、25.6%和27.7%,收结案、人均结案数量均创历史新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19年,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核心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108件,判处罪犯5287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12月6日前立案的43件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判处罪犯289人,判处罚金1520余万元,特别是打掉了以宗万新、邹玉志、马恒田为首的三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审结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3338件,判处罪犯3933人。深入推进法治反腐,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9件,判处罪犯78人。

2019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4517件,审结婚姻、继承、赡养等家事案件8905件。审结合同纠纷案件29610件,涉案标的额120.3亿元。审结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等侵权纠纷案件4485件,依法判决赔偿金5.4亿元。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651件,为农民工等劳动者依法讨薪1521万元。审结建设工程、房屋租售、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2682件。审结种植养殖、土地承包、宅基地等涉农案件694件。注重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调解撤诉结案21657件,调撤率达39.7%,大量纠纷以和谐方式解决。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法院坚决贯彻市委部署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3月10日高唐法院依法快速审结了全市首例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对醉酒驾车强闯疫情检查点的崔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向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亮剑。出台服务保障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项措施,指导全市法院妥善处理疫情影响引发的纠纷案件,审慎认定合同违约,切实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促进企业稳岗就业,尽快实现复工达产,支持广大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度过难关。疫情发生以来至4月底,全市法院网上立案25898件,网上立案率达100%,通过互联网法庭、微信等平台,开庭、调查案件1524件,以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调撤案件352件,确保了疫情期间审判工作不间断、诉讼服务不止步。

2020年,全市法院将确保把市委各项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中,努力推动聊城法院工作在全省争创一流、走在前列,为聊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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