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总算安心了……”
“疫情非常时期,检察官给我们一家发放了 3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解决了我们一家的大问题。”4月29日,在高唐县检察院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小红向检察官道谢,“我们一家人总算安心了……”
去年 12 月份,小红的父亲赵某因家庭琐事与其妻发生争执,后将其妻杀害。母亲死亡,父亲入狱,家中顶梁柱倒了,留下年近七十的姥爷、 姥姥以及未成年弟弟,今后的生活该怎么办?当时,正在上大学的小红很苦恼,打起辍学打工,照顾姥爷、 姥姥和弟弟的念头。
高唐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董以超在审查赵某故意杀人案中了解到,赵某与妻子有上大学的女儿小红、未成年儿子以及年迈的岳父母,赵某与妻子打理承包地和外出打工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现在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董以超根据该院制定的《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及时将小红一家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移交第三检察部。“当时正值疫情防控重点时期,为尽快解决小红一家生活困难,保障小红及弟弟完成学业,我院开启‘云’办案,确保司法救助‘不打烊’。”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洪亮介绍。
通过电话和微信视频通话等形式,张洪亮建议小红向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向所在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学校班主任老师了解小红一家生活情况、学习情况、姥爷、姥姥身体健康状况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尽可能缩短办案期限,提高救助效果。
高唐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小红一家生活现状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救助情形,检察机关应当予以救助。为最大限度提升救助效果,高唐县检察院报请县委政法委,批准为其发放3万元救助金,今年 4 月初,高唐县检察院通过转账向申请人小红发放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有了这3万元救助金,我们一家生活暂时有了保障,今后我要边学习边打工,尽量减轻家庭负担,还要照顾弟弟、姥爷、姥姥。”小红作了今后生活学习的打算。
案结事未了,高唐县检察院启动该院与教育、民政、妇联四单位会签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联运处置机制》,与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建议民政部门依据国家政策,根据小红的家庭状况,以及小红弟弟与“无父无母的孤儿”无异的实际情况,将小红弟弟列为“事实孤儿”,发放“事实孤儿”扶贫资金,助力小红和其弟弟完成学业,提升家庭生活水平。同时,张洪亮与县扶贫办取得联系,提出对小红一家进行贫困识别的检察建议,县扶贫办将按照国家扶贫政策,小红一家即将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将持续关注小红一家的生活状况,在国家扶贫坚攻年收官之际,小红一家也将彻底脱贫。”张洪亮自信地说。杨兆峰尹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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