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娇娃:扫黑办的“拼命三郎”

山东法制报 2020-04-22 08:26 大字

“没事,这点工作难不倒我,案件诉讼程序保证不违法,其它工作也一定能保质保量完成。”她很自信地说。 4月17 日,高唐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扫黑办负责人王娇娃收到院案管中心转来的陈某涉嫌诈骗等3 个案卷,审查案件线索向公安机关转交,撰写涉黑涉恶半月工作总结向院党组报告,同志们称她为扫黑办的“拼命三郎”。

铆足劲啃夜市强收摊位费“硬骨头”

2015 年以来,以唐海(化名)为首的恶势力,采用恐吓、谩骂等手段,强迫县城金城广场及北湖沿岸夜市摆摊人员按期缴纳“管理费”非法获利。

“ 恶势力长期垄断夜市,强收‘ 管理费’,欺行霸市,是社会\‘毒瘤’,必须铲除,同时也暴露出社会治理的\‘短板’。”时任院扫黑办副主任的王娇娃通过初步审查案件,从脑海中刻画出问题解决方案。

为此,王娇娃注重收集审查犯罪嫌疑人在广场周边等违法违规证据,深挖案件背后管理漏洞,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立健全《临时摊点管理规定》,对辖区内的夜市排档及摊点进行摸底调查、加强法制宣传。

王娇娃并没有满足于检察建议“ 一发了之”,而是往返于检察院、被建议单位的“多点一线”密集沟通模式,调研检察建议落实存在的困难,找准检察建议与被建议单位的职责范围、制度规范、社会管理的融合点,运用法律智慧促进市场管理规范,引导社会管理创新,提升社会管理能力。

经过大力整治,使夜市彻底清除了强行收取摊位费现象。同时还加大县医院、中心市场等商贸聚集地清查,取缔强收停车费等不良现场,有效净化了市场经营秩序,群众满意度也得到稳步提升。

防控疫情用智慧保障法律监督“不打烊”

春节后,李海(化名)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进入审查逮捕阶段,是目前全县涉及垄断多个行业、涉案人员较多、案情比较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 作为专案组重要成员、扫黑办具体负责人的王娇娃,按照“一个不凑数、 一个不放过” 原则,除负责审查案件外,还负责其他涉黑涉恶案件的组织协调、线索受理移送、统计报表等事务性工作,是专案组最忙碌的人。在疫情防控关键期间,“戴口罩、不聚集”是“内防传染”重要内容,必须遵守,同时也要保障案件审查合法、不违规,必须做到防控疫情、法律监督“两不误”。

“ 白天阅卷,我利用晚上上网学习其它检察机关的经验做法。”王娇娃终于有了“程序性告知”、“云”办案、“隔空”讯问、“隔空”庭审等解决难题办法。

王娇娃通过与公安机关联系沟通,通过看守干警将“消毒”后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与犯罪嫌疑人传递阅读签字,解决了告知难;通过公安机关办案区远程视频讯问系统“隔空”讯问,解决了讯问难;与县司法局指派律师通过检察专递送达案件光盘,通过电话、 网络听取律师对案件定性的意见,通过手机视频连线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解决了听取意见难;利用检察机关局域网即时通讯系统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官在自己办公室对着微机“屏幕”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办案检察官找方向、察短板、拿主意,解决了案件集中讨论难。为其它案件办理提供了“典范”。

带头实战当好刑事检察“顶梁柱”

随着扫黑工作的深入,需要建立完善专项斗争制度机制,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协调开展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法律政策研究和典型经验总结等大量工作,经常“细水长流”,有时“悬河泻水”。作为刑事检察工作的“顶梁柱”,院党组认为王娇娃能够胜任这项工作。

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件7人,审查起诉案件15件15人,向公安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2 件并督促整改完毕,撰写信息简报6 篇,理论调研文章2 篇。王娇娃晒出了2020年以来的成绩单。

“ 我是一名年轻共产党员,应当带头实战。”王娇娃说。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工作部署,她根据院党组安排,与监察委、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门联系逐步完善了破网打伞、线索跟踪、打财断血、深挖根治,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制度机制。知向何处则方向不惑,明所从来则动力充足,执法有了边界,职责得到界定,扫黑有了目标,机制逐步完善,增强了扫黑干警“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和担当。

“ 今年是扫黑除恶收官之年,‘ 清仓见底’任务艰巨,\‘打深打透’要强化责任,\‘社会治理’须担当作为,作为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扫黑办具体负责人,我不能缺席。”在4月15日,检察业务分析会上,王娇娃作了表态发言。

“ 就是个‘ 拼命三郎’ ,但她‘ 拼’ 的是巧劲,拼到点子上,拼出了实效。”在检察业务分析会上,与会的院领导、员额检察官纷纷赞赏。杨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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