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接触!高唐“网上”办案不停歇 9案件13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

大众日报 2020-03-11 09:46 大字

□记者 肖 会

通讯员 李江涛 杨兆峰 报道

本报高唐讯 “我错了,认罪认罚。疫情期间,检察机关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审理案件,为我出具《认罪认罚具结书》,让我受到法律制裁同时,保护了我的合法权益,我真心悔过。”3月6日,犯罪嫌疑人陈双(化名)说。

犯罪嫌疑人陈双,曾在高唐县泉林大酒店南小区、县联社家属院、天齐庙小区等地携带砍刀等作案工具,采取攀爬入室、冒充物业人员查看水表等方法,用持刀威胁、殴打等暴力、胁迫手段抢劫、诈骗被害人近万元财物。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劫、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疫情防控期间,高唐县人民检察院与看守所取得联系,并在3日内将《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告知书》《认罪认罚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通过看守干警“双消毒”后传递给陈双阅读签字。同时将“消毒”后的《告知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听取被害人意见书》等通过检察专递的方式送达被害人。通过公安机关办案区远程视频审讯系统“隔空”审讯陈双,听取了陈双的供述和辩解,并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释法说理,陈双对检察机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同意适用认罪认罚,表示尽快退赔被害人损失。

检察官通过检察专递向县司法局指派律师送达了案件光盘,利用电话、网络设备听取律师对案件定性和量刑意见,用手机视频连线听取被害人意见。检察官在公安局办案区通过远程视频审讯系统向陈双宣读《认罪认罚具结书》,律师就案件定性、法律后果向陈双进行详细说明,在律师“隔空”见证下,陈双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案件被提起公诉。

在押人员是特殊群体,也是外防疫情输入的防控重点,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升级改造远程视频讯问、庭审系统,在运用零接触的“空中”办案模式同时,建立起法律文书传递规范化常态机制,确保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用尽用,确保了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使犯罪嫌疑人在受到依法惩处的同时,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隔空办案方式,缩短了办案期限,节约了司法资源。2月份,有9件案件13名犯罪嫌疑人,在检察官和律师隔空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适用率为100%。既做到看守所外防输入,又做到自我防控,使犯罪嫌疑人在受到依法处罚的同时,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得到有效保障。”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海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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