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凤兰缴租金
□本报记者 邹 辉
本报通讯员 张 迪“种得本来就是集体的地,一棵树缴2块,不多,俺没意见。”11月15日,梁村镇大刘二村村民梁凤兰,指着屋后一片小杨树林,爽快地回答道。
梁凤兰屋后原本有一块地势低洼的空闲地,由于位置不好,一直无人“过问”。几年前,梁凤兰索性在这块空闲地上种上树木,搞起了“创收”。经过几年的发展,树苗长势喜人,眼看着就要成材。“虽然村里一直没来找,但这终究不是咱正式承包的地。”梁凤兰始终感到,个人把村集体的地划为私产,种树增收,名不正、言不顺,如果不和村里办个手续,终究心里不踏实。
前不久,梁村镇全面启动了清产核资工作,对全镇村集体“三资”全面清查、登记,摸清村级集体“三资”底数,进一步规范“三资”的使用和管理。梁凤兰所在的大刘村共有四个村组,同样开始清产核资,盘家底,晒账单。对于村民个人私占的集体土地统一收回,重新发包,并按照规定收取承包费用,用于增加村集体收入,从根本上解决村庄“空壳”的尴尬现状。
听到这一消息,梁凤兰心里踏实了不少,自己种了多年的小树林去留问题总算有了着落。随后,她主动找到村委会,要求办理承包手续。“感谢你对咱们村委会工作的支持,目前大刘四个村组正在一起研究承包费的问题,等确定下来,会第一时间通知你。”大刘二村党支部书记赵东芹耐心地解释。
大刘村是梁村镇经济发展比较薄弱的村庄,长期以来,为了增加种植收入,村庄内外的耕地、低洼空闲地、坑塘等集体资源,先后被村民非法瓜分殆尽,强行划为“自留地”,成为个人私产。村委会也曾多次组织“讨要”会议,但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主动缴纳承包租金,或者归还侵占土地的村民寥寥无几。
“这次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俺们四个村组决定集体行动,对村民非法侵占的集体资源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并强行收回、重新发包。”赵东芹介绍,对于已种植集体土地的村民,若主动按要求缴纳相应费用,可以优先继续承包。承包费的标准是:占用集体耕地、场院搞种养殖的,每亩每年承包费350元;在低洼地、房前屋后种植树木的,按每年每平方米5毛缴纳,折合一棵树2块钱。
租金标准确定后,梁凤兰第一时间将个人种植的58棵树,所需缴纳的116元租金送到村委会。在梁凤兰的示范带领下,村庄其他私占集体土地的村民也纷纷按规定缴纳了相应租金。“这是俺的350块钱,村上先拿着,今后每年一定按规定交上,不能占集体的便宜。”大刘四组的刘志钢在缴纳租金时,拍着胸脯表示。
据初步统计,通过此次清产核资,大刘村四个村组共收回集体土地122.5亩,集体树木2200棵,集体增收74000元,让昔日“空壳”的村集体有了固定的集体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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